【教練講習】108年身心障礙運動游泳B級教練講習會


更新日期:2019/11/08 18:00

 108年身心障礙運動 游泳B級教練講習會.pdf


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

108年身心障礙運動 游泳B教練講習會

一、宗旨:

為培育身心障礙體育運動教練專業人才,提升各類身心障礙游泳教練技術水準,提升身心障礙體育運動教練素質。
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

四、協辦單位:台北市立五常國中

五、講習項目:  游泳(B級)

六、講習日期:10811301211278日止,共4天,共計32小時。

七、講習地點:台北市立五常國中(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1號)

八、參加資格:

  ()取得本會游泳C級教練資格後,實際從事游泳教練工作二年以上者。

()取得教育部體育署中級專任運動教練資格或本會認定之特定游泳團

B級教練證者。

()曾當選各種身心障礙運動正式國際錦標賽之國家代表隊選手者。

() 國內、外體育運動相關專業系所畢業,且具該項專長參賽證明者。

前項實際從事身心障礙運動教練工作經驗,須由申請者提出服務證明,經本會審查通過。

九、報名方式:

()報名單位: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

 地 址:台北市朱崙街201

 電 話:(02)87711450  傳真:(02)27782409

 聯絡人:盧素貞、黃鈺惠

 Emailctpc1984@gmail.com

()報名費:

1.報名費新台幣壹仟元整

2.證照費:新台幣参佰元。

()匯款銀行名稱: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台北復興分行

     帳號:008-10-37495-9

     戶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。

()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81122日截止 (以郵戳為憑,若報名額滿,提前截止)

()報名時請在報名表上浮貼1吋半身照片一張,背面請書寫姓名(參加者需加附本會認可證照及證明文件)連同報名表、匯款單收據影本等寄送報名單位;完成報名後,如臨時不參加者,本會已完成作業(如已保險、講習資料已印製)將不予退費;但本會如未完成作業前,報名後擬取消參加學員本會同意退還報名費

1.報名時先繳各級報名費,檢附曾參與實習賽事證明,並經學科、術科考試通過合格者,再繳證照費新台幣300元,本會始核發該項運動種類教練證照。

2.證照費請於完成學、術科考試後現場繳交費用,如考試不通過者,本會將退還證照費。

3.所填報名個人資料,僅供本講習會相關用途使用,請務必正楷填寫並自行校對,資料有誤責任自負。

()本講習會參加學員及工作人員投保300萬元人身保險(含死亡、傷殘及醫療給付)但亦以政府規定保險公司投保額度為準。

十、實施方式:

()由本會聘請國內專家學者擔任講習會授課講座。

()參加講習之學員由本會報請有關單位給予公()假。

()講習會期間學員交通、住宿請自理(午餐提供便當)。

()報名人數:50人為限

()學科及術科測驗需各達75分以上為及格,本會始核發證書及證照,如學、術科未達標準,但講習期間未缺課者本會始核發證書證明授課時數。

()講習會期間缺課學員,不予核發證書並不得參加學、術科測驗。

()若遇氣候因素或其它特殊狀況須予延期講習時,當即在網站公告,並個別通知參加講習會人員。

()實施辦法及報名表本會將公布於本會網站。本會網址:www.ctsod.org.tw

十一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公佈之。

十二、本辦法經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