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總會「第1屆選任運動員委員」投票方式如下:
一、 以本總會核發之選舉票為有效票 (須加蓋本總會鋼印及選務委員會戳章 )。 二、 運動員委員採通訊投票辦理:
三、寄送資訊如下:
選舉(投票)人資格: 一、 曾代表我國參加最近 3屆帕拉林匹克運動會至少1屆之 運動員 ,年齡滿18歲 (含 )以上之本國籍運動員 。 二、 未曾違反與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 (WADA Code)相關之情事而受制裁者。 三、 符合選舉(投票)人資格之名單請參閱以下名單:
🔗「2012倫敦帕運、2014仁川亞帕運、2016里約帕運、2018雅加達亞帕運及2020東京帕運」之運動員參賽名單
※ 請符合投票資格之運動員,於111年10月17日前提供給本總會聯絡地址,以便寄送選票。(或可親至本總會索取選票) ※